“感谢你们心系百姓,这面锦旗是我的心意,请收下。”11月22日,被告大名县某幼儿园为邯郸经开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审判长李晓敏,书记员裴梓雅送来了一面写着“青天有鉴,司法为民”的锦旗。火红鲜艳的锦旗传递的不仅是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对我院干警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6年12月,被告大名县某幼儿园与原告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加盟续约合同,为期三年,合同于2019年12月终止。合同终止后,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仍在幼儿园门口明显位置使用了原告的相同商标,悬挂相同招牌,原告认为被告侵害了其商标权,故向邯郸经开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办人在充分了解到案件的具体情况后,耐心与被告讲解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被告曾做过手术,身体状况不佳,经济能力也有限,办案人多次与双方细致沟通,在充分考虑法理情理的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调解结案。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一面鲜红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邯郸经开区法院审判工作的支持与认可,也是我院贯彻落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缩影。下一步,邯郸经开区法院将继续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司法裁判理念,让人民群众拥有实实在在、真真切切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