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宣王见孟子,曰“贤者亦有此乐乎?”孟子对曰:“有,人不得则非其上矣。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也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此为孟子与齐宣王的对话。以百姓的快乐为快乐的人,百姓也会以他的忧愁为忧愁。北宋范仲淹《岳阳楼记》中的名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正是对孟子思想的继承和发扬。新时期,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一件的实事之中,忧民之忧就体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
近日,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写着“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对执行法官的感谢,也为忙碌中的执行干警带来了寒冬中的阵阵温暖。
原告邯郸某装饰公司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多次讨要无果后,将被告张某诉至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被告依旧未履行支付义务,为此邯郸某装饰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张某名下银行存款、证券等财产进行了调查,但均未查询到有效财产信息。为使案件顺利执行,执行干警使出浑身解数四处调查可用线索,希望能在正月十五之前将货款执行到位。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干警通过某村委会工作人员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家里,面对面与被执行人释法说理,人性等多种方式,依旧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张某拘传至本院,为法律威严所震慑,被执行人才反应过来因小失大的后果,经过双方协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1000元,被执行人妻子将剩余案款打入法院账户,该案成功执结。
邯郸经开区法院将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契机,着力解决执行难,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法院充分利用执行专项行动,加强外部协调沟通和内部资源信息共享,积极整合内外部资源,联动执行。下一步,邯郸经开区法院将持续加大涉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