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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
作者:邯郸经开区法院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2 13:25:26 打印 字号: | |

答辩人:XXX,男/女,XXX年XX月XX日出生,X族,现住……(写明经常居住地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XXX,……(写明与原告关系)。

(以上写明答辩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对XXX人民法院(XXXX)……民初……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起诉,答辩如下:

……(写明答辩意见)。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制定,供公民对民事起诉提出答辩用。

2、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答辩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3、答辩状应当写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

4、答辩时已经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应当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基本信息。

5、答辩状应当由本人签名。


 
责任编辑:第三团队 刘娇